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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师生“服务满意度”网上测评的通知
2018年11月30日 17:10 考核办 点击:[]

校内各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开展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实施师生对教学单位和管理服务单位“服务满意度”测评,测评工作由各单位考评工作牵头人负责组织实施。有关说明和要求如下:

一、测评对象

(一)教职工测评对象为管理服务单位,测评员由全体教职工构成。

(二)学生测评对象为教学单位和管理服务单位。

教学单位AB组学院测评员为本学院全体学生。其中,承担通识必修课教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外语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、体育学院测评员还包含其他学院2018级、2017级本科学生代表。

教学单位C组测评员为相关学院学生代表。

管理服务单位学生测评员为学号尾号为26的学生代表。

二、测评内容

对教学单位的调查内容为管理与服务、师资水平、教师教学及课外辅导、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课程设计与论文指导、学业、就业、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情况。

对管理部门的调查内容为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办事效率、服务创新等方面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情况。

三、测评方式

“服务满意度”网上测评采用学校i-ctbu手机APP登陆方式进行,分为很好、好、一般、差四个等级,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。

四、测评时段

测评时段为:201811308:00~121018:00,超过时间,测评任务将自动结束。

因全校师生均参与本次满意度测评,为组织开展好本项工作,特设“服务满意度”测评组织工作加分项,分值为0.1分,计入该单位“服务满意度”网上测评总分。其中仅有教职工测评员的单位按0.1分计算,有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测评员的单位分别按0.05分计算。教职工参评率达到50%及以上、学生参评率达到30%及以上才可获得加分资格。

组织工作加分=各单位参评率/同类别单位参评率排名第1的参评率*分值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师生满意度调查手机APP操作说明

    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考核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81130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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