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按照《关于开展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的通知》(重工商大委〔2019〕88号)文件要求,实施师生对管理服务单位和教学单位“服务满意度”测评,测评工作由各单位考评工作牵头人负责组织实施。有关说明和要求如下:
一、测评员
(一)管理服务单位测评员
1.全体教职工
2.学号尾数为3、5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。
(二)教学单位测评员
教学单位一、二组测评员为本学院全体学生。其中,承担通识必修课教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外语学院、体育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测评员还包含其他学院2019级、2018级学号尾数为3、5本科生代表。
教学单位三组测评员为相关学院学生代表。
二、测评内容
对管理部门的调查内容为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办事效率、服务创新等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方面的满意度情况。
对教学单位的调查内容为管理与服务、师资水平、教师教学及课外辅导、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课程设计与论文指导、学业、就业、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满意度情况。
三、测评方式
“服务满意度”采取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,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。
四、测评时段
测评时段为:2019年11月18日~12月2日,超过时间,测评任务将自动结束。
因全校师生均参与本次满意度测评,为组织开展好本项工作,特设“服务满意度”测评组织工作加分项,分值为0.1分,计入该单位“服务满意度”网上测评总分。仅有教职工测评员的单位按0.1分计算,有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测评员的单位分别按0.05分计算。教职工参评率达到50%及以上、学生参评率达到30%及以上可获得加分资格。
组织工作加分=各单位参评率/同类别单位参评率排名第1的参评率*分值。
特此通知
附件:重庆工商大学师生满意度调查系统操作说明
目标考核办公室
2019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