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按照《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精神,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(以下简称“学生评教工作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教时间
2026年1月4日-2026年1月16日(第17周-第19周)(共2周)。
二、参评范围
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。
三、参评课程
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(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内的所有课程)。
四、评教方式
通过企业微信进入系统(为保障连接的顺畅性,建议使用校园网或者使用VPN后再进行操作):打开企业微信——点击工作台——点击“教学质量评价”——点击“评教”按钮——选择“终结性评价”进入评价列表——选择对应课程“去评价”按钮进入评价界面——评价后点击“提交”按钮即完成该门课程的评价(重要提醒:需检查是否完成列表内所有课程的评价任务,防止遗漏课程)
具体操作流程详情见下方附件《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学生评教操作手册(学生版)》。
五、评教组织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,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评教的组织、宣传和动员,点对点通知到每位学生,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相关要求,引导学生做到客观、公正、公平地反映课程教学质量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。学生只有完成并提交系统所列课程的评价,才能进行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查询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学生需在后面空格内回答完成开放性问题,进一步对课程教学提出并录入中肯意见或建议。如果未完成意见填写会无法提交表单。可以点击“暂存”按钮对表单进行修改,点击“提交”按钮表示完成该门课程的评价。
2.学生评教选项分为“非常符合”“比较符合”“一般”“不太符合”“完全不符合”五个等级。学生在评价时应根据指标内涵和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,评出相应等级。对每门课程的评价不能全选最高等级或者全选最低等级,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,无法保存、提交。
3.学生评教采用分散、自主评价的方式,由学生自行选择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评价工作,不能相互干扰,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替他人评价,不能弄虚作假。同学们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诚实诚信的原则进行评价,不得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,不得使用任何不文明的语言。
4.学生评教前需认真学习附件《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学生评教操作手册(学生版)》,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通过本班学生教学信息员、企业微信、电话等方式向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咨询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 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学生评教操作手册(学生版)
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
2025年12月31日
(联系人:刘谋恩;联系电话:6276844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