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条例(修订)》(重工商大〔2015〕137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教学督导委员遴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校、院两级教学督导委员。
二、遴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、思想素质过硬,践行师德师风表率,善于沟通,作风正派,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;
(二)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强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;
(三)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7周岁,身体健康的校内外退休或在编在岗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;
(四)优先选聘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:“课堂教学优秀奖”、“教学技能大赛”、“教师教学奖”、“教学创新大赛”获奖者;经验丰富的教学督导委员等。
三、遴选方式
学院推荐或者个人自荐。
四、遴选要求
(一)请各教学学院认真组织,广泛宣传,每个学院推荐1名校级督导委员,其余校级督导委员从自荐中产生。院级督导委员具体人数见附表5。
(二)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第十届校院两级督导委员的遴选,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,将责任心强、热心督导工作、乐于奉献的教师推选出来。
(三)关于院级督导委员的遴选,各学院可参考校级督导委员遴选条件,制定本学院具体遴选办法进行遴选。
五、关于报送
(一)报送时间:2025年4月18日前。
(二)报送方式:学院统一报送。电子档报送至邮箱:pgb@ctbu.edu.cn,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厚德楼1006室。
(三)报送材料清单:
1.校级督导委员推荐人选 :学院推荐以“xx学院推荐-xx教师”命名提交附件1、附件2与佐证材料;个人自荐以“个人推荐-xx学院”命名提交附件1、附件3与佐证材料。
2.院级督导委员遴选提交附件4及佐证材料。
联系人:聂老师;联系电话:023-62769501。
特此通知。
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
2025年4月3日